通知公告

转学校通知: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https://sbc.henu.edu.cn/info/1 发布日期: 2024-06-19浏览次数:


近日来,全省持续高温晴热天气,为加强高温天气应对防范,有效降低高温伤害,根据《河南省气象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》,请各单位做好高温天气下实验室安全工作,特提示如下:

一、做好个人防护

1)进入实验室仍要坚持加强个人防护,选择合适的防护服、护目镜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不得为了凉爽方便而穿着短裤、短裙、拖鞋进行实验操作,长发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须将头发扎好、盘起;

2)实验室应配备合适的防暑品,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实验时间,适当减少高温环境下的工作时间。

二、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

1)危险化学品储存区、储存柜等应通风、隔热、避免阳光直射;

2)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;

3)需低温储存的试剂,储存于防爆冰箱中;试剂使用完毕务必拧紧瓶盖,避免挥发弥漫;

4)危险废物暂存区应远离火源、热源和不相容物质,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做到及时清理,避免堆积,废液桶存应放在阴凉处,避免阳光直晒;

5)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、防渗漏设施或措施。

三、加强实验气体管理

1)气瓶必须做好固定,气体(气瓶)存放点须通风、远离热源、避免暴晒,地面平整干燥;

2)涉及有毒、可燃气体的场所,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,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;

3)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放。

四、加强实验室特殊设备管理

1)冰箱周围留出足够空间,周围不堆放杂物,不影响散热;

2)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,不直接放置在木桌、木板等易燃物品上,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,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、气瓶、冰箱、杂物等,应远离配电箱、插座、接线板等设备。

3)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,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,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、警示标识;

4)烘箱等加热设备内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;

5)明火电炉、电吹风、电热枪等用毕,须及时拔除电源插头;

6)使用加热设备时,温度较高的实验须有人值守或有实时监控措施。

五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

1)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,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,供电不超负荷用电,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;

2)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、花线、木质配电板、有破损的接线板,电线接头绝缘可靠,无裸露连接线,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,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、插座;

3)大功率仪器(包括空调等)使用专用插座;

4)电器长期不用时,应切断电源;

5)靠近可燃物的电器,应采取隔热、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;加热或蒸馏可燃液体时应采用水浴或蒸汽浴,禁止直接用明火加热;

6)实验室应定期检查、检测电气线路、设备,严防线路老化和长时间超负荷运行;

7)电源开关箱内不要堆放物品,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,周围不应放置烘箱、电炉、易燃易爆气瓶、易燃易爆化学试剂、废液桶等;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应与箱内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可靠连接。
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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